| 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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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odog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3 18:17:33  |
为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公布了三条有关法律法规:
一《可再生能源法》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审批和全额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和税收、信贷鼓励措施。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2006年1月4日,《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公布。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价格。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标杆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
三《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2006.2.7 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配套法规,明确给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方式。《规定》所称可再生能源包括: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此规定是继鼓励国内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之后,给企业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提供了指导方向和实施标准。 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方式。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大型发电企业应当优先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四《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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